新婚姻法解释三自8月13日开始实施,半个月以来,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从房子产权到房产加名,再到如今的加名税问题。 昨日,房产加名税终于尘埃落定,财政部表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夫妻房产加名将免缴契税
昨日15时,记者从财政部网站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下发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新婚姻法出台之前,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按照房屋赠予计算征税,要加收4%的契税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但因为现在并没有接到有关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房产加名免征契税的具体文字通知,所以短时间内还不能按照免税政策来执行,仍然按照4%的契税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来对房产加名征税。”该工作人员表示。
以前加名缴的契税暂时不退
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内五区部分房产交易大厅房产加名业务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新婚姻法出台后,有零星几位市民前来办理过夫妻房产加名业务,部分契税窗口工作人员则表示,这几天基本没有市民来办理房产加名业务,但前段时间来办理的夫妻,都缴纳了4%的契税,如果免税文件过几天下来了,已缴纳4%契税的夫妻,所缴纳的税款也不会被退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解释道:因为契税的征收属于现行税制政策,所以,以前因房产加名而缴契税的市民,已缴纳的契税并不会因新的免税政策的出台,而出现退还已缴纳、“多”缴纳契税的情况。
仍需缴税的情况 赠予非直系亲属房子时,缴4%契税
“夫妻房产加名不收契税了,那么,如果我想无偿赠予他人房子,收税不?都收啥税?”市民王先生提出疑问。
一位不愿具名的税务系统业内人士解释,无论房屋是有偿,还是无偿赠予非直系亲属,都要加收4%的契税;结婚前,男女双方并不属于直系亲属,所以假使在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房产加名仍要加收4%的契税。
不需缴税的情况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时,不需缴纳契税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市民想要将自己的房产赠予法定继承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继承赠予的土地、房屋权属后,则不需要缴纳4%的契税。
离婚后,原夫妻共有房产归属一人时,不缴契税
新婚姻法出台后,相关的征收契税文件还没有相应变化,根据以前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主要是因为夫妻共有房屋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夫妻财产分割只是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并不等同于现行契税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该工作人员表示。
还有三种情形涉及契税
货币安置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房屋交换
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房改房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超过国家标准面积的部分,按规定缴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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