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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维权]“低吸高抛”赚差价 “霸王条款”藏陷阱 谨防二手房中介“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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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8 21: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杭州
“低吸高抛”赚差价 “霸王条款”藏陷阱
工商提醒:谨防二手房中介“猫腻”
2010-06-25


  打着包销的名义“低吸高抛”赚差价或是违规收取劳务费,日前,淳安工商接到几起关于二手房中介的投诉。昨天,淳安工商发布消费警示,揭开黑中介“猫腻”把戏。

  消费者刘女士说,她有一套房子是10多年前由某单位修建的,后来因单位整体迁移,房屋空在那里无人居住,只好托人代管出租。 2007年6月,有人将这座楼以每平方米3300元的价格买下,经过简单装修后,再以每平方米4600元左右的价格向外销售。而买房的正是房产中介人员。

  房产中介公司打着包销的名义,两边瞒,“低吸高抛”赚差价的行为已经屡见不鲜。《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房产中介是一种居间合同行为,应当在代理销售过程中明确佣金。然而,一些房产中介机构推出所谓“包销”,对所销售房产统一报价,阻断买卖双方见面,“低吸高抛”赚取差价,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中介公司的角色是居间,并无代收款项的义务。但在现实操作中,相当一部分中介公司愿意把房款过一道手。在此过程中,有的吃了利息,有的拿去投资,还有的被不法员工挪作他用。

  在消费者投诉中心,记者发现,不少房产纠纷来源于房产公司违规收取劳务费。

  发生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二手房交易信息不透明。在房子过户、抵押贷款等环节,普通消费者几乎无法弄清楚每个项目该交多少服务费,也弄不清楚二手房交易的真实状况。一些二手房源信息都掌握在房产中介公司手里,售房和购房的市民根本不知道房价的具体情况,有些中介公司就借机抬升二手房价。

  除了赚差价和违规收取劳务费,眼下二手房中介服务费还存在收费混乱的状况。不少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制定一个收费标准,如过户代办费等该不该收、收多少,除佣金外该收哪些费用、收取多少,力求更标准更规范。

  此外,房地产执业经纪人乱借执业证书的问题也直接导致房产中介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整体降低。淳安工商表示,从连续几日的突击检查上看,很多房产中介公司都是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有些房产黑中介不申领营业执照就开展业务,还有的公司申领的是房地产咨询执照,却做起了中介的事。一些中介公司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中介合同中精心设计“霸王条款”,无论交易成败,中介公司均“旱涝保收”,致使买卖双方落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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